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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新增“骚扰他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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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阿里巴巴平台鼓励交易双方积极沟通、相互尊重,营造轻松和谐的交易氛围。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阿里巴巴在拟对于会员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进行相应管理之上,现新增《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第五十八条:骚扰他人

骚扰他人规则解读

一、骚扰他人包含哪些情形,其情节如何认定?

1、骚扰他人情节一般的,包括但不限于:短时间内频繁联系他人,造成对方反感的行为。

2、骚扰他人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进行侮辱、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向他人发送垃圾信息、进行网络电话轰炸等行为;频繁在深夜、凌晨等不适宜沟通交流的时间段内联系他人。

3、骚扰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邮寄令人反感物品(如邮寄寿衣、花圈、冥币等)或上门进行滋事,对他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的行为;引发外部舆情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经阿里巴巴审慎评估后,认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他人”的具体范畴?

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实施骚扰行为的会员产生交易或可能产生交易的阿里系平台会员,或会员的关联人士(如会员家属等)。

三、会员受到“骚扰”应当如何举证?

包括但不限于:旺旺/千牛完整聊天记录;手机短信、通话记录单;评论、交易留言板记录;骚扰物品以及所涉的具备相关信息的快递单。

四、“权益限制”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搜索降权、店铺限权、限制购买商品等。投诉成立后,即使投诉人同意撤诉的,处罚也不支持撤销。

五、骚扰他人行为如何排查和认定?

1、会员自认;

2、被骚扰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会员骚扰行为属实;
3、阿里巴巴将基于自身大数据技术并结合各类间接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账号特征、动机要素、历史记录、评论、其他关联消费者的陈述等)予以综合评估后,认定会员达到了实施骚扰行为的高度盖然性,即最大限度已接近客观真实。阿里巴巴将基于该盖然性进而认定会员骚扰事实成立。

六、会员受到“骚扰”要提交哪些证据?
会员投诉时,可以提交能反映真实情况的相关凭证,包括与交易对方之间的阿里旺旺聊天记录举证号及截图、电话通话记录详情单、手机短信照片、骚扰物品的快递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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